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嗬!又跑这么远。”小胖子继续慢慢挪向兔子,“不能再失手了,已经快到极限了”,小胖子告诉自己。因为他感觉眼前又要黑了,身体开始不由自主的抖了起来,饿的开始打摆子了!怕是没有下一次机会了!
这一次尝试两次后,终于挪动到十五步内,小胖子暴起,“嗖,嗖,嗖”——‘嗖’四块拳头大的石头又向野兔投去。左一块,下一块,下一块,上一块!兔子没动!
“唔......”小胖子摇动了几下身子,眼前一黑,一头栽倒在北方大山的山坡上......他连抱怨的力气都饿没了!
“你是谁,你从哪里来?“小胖子眼里刚有模糊的光,就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。
“孔,孔盛冬,云,云州人。”小胖子低声本能地回答。
“别问了,先给他点吃的吧,饿的!”一个苍老的声音在一边提醒道。
在恍惚间,小胖子醒来一次,稀里糊涂被喂了一顿稀饭,接着又沉沉睡去,他彻底的平静了下来,这是他一个月以来,睡得最暖的一觉,不用考虑明天,也没有一丝力气去思考明天。那只可恶的兔子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棵稻草。现在他什么都不想了,就想躺着,他这才知道原来饿到极致是这个样子,连看到的光都是灰色的。。
小胖子再醒来是第二天早上,睁开眼看到自己躺在一块大木板上,铺着兔毛兽皮垫子,盖着麻布被,被子里是鸡鸭毛,不厚但暖和。他在一间土坯堂屋里躺着,两边有东西房,地上有火塘。让他印象最深的是在椽、檩木屋顶下挂着好多兽皮和两三块深黑的熏肉,这年头能看到肉真是太新鲜了。阳光照进来的时候,他看到一个年轻精壮汉子走进了屋里,那青年面色黝黑,方脸浓眉,弯腰对他说:“你醒了!看来没事了,老道说的对,你就是饿昏了,呵呵。”紧接着进来一个和小胖子年龄差不多的女孩,特别普通的长相,但笑盈盈地瞅着小胖。“这年头还能吃的这么胖!还差点饿死,呵呵!呵呵!”小姑娘笑着说。这两人的笑容让小胖子觉得,自己还活在人间,这是他一个月以来见到的最明媚的笑容,像春风吹进了他的心里。
“你是叫孔盛冬?稀里糊涂中你还说自己叫庆时?小名吧?呵呵,我们就叫你庆儿吧!老大和老三出去了,昨天是我背你回来的,你挺重!我是老五,你叫我冯五哥吧!那是我七妹,不知道你两谁年龄大,呵呵!”。
“五哥,谢谢救命大恩!”小胖子爬起来想给冯五哥磕个头,他挣扎着就要起身。
“快别了,来,来,躺着”。冯五哥按下了小胖。“先歇着,你没事,吃两顿饱饭就有精神了,等晚上你好点了我们再说话,七妹你看着点他,我去干活”。
整个一天,那个笑容明媚的七姑娘,都基本在小胖子身边,一刻不停干着自己手里的活,眼里时不时看看小胖子。还有位妇人,穿着灰色粗布衣服也时不时从门口经过,偶尔看看堂屋里,就在院里忙活去了。七姑娘说那是大嫂。
天快黑的时候,又回来两个精壮的汉子,背着弓箭,拿着猎叉,还带回来两只野兔和一筐药材。显老的那个骨骼宽大,魁梧健壮;稍年轻那个肌肉黝黑,精壮非凡,此时冯五哥倒是显得比他俩更年轻稚嫩些。这两个就是冯家老大和老三。在院子里说了几句话后,兄弟三人,冯大嫂,七姑娘和一个两、三岁的男孩就进了堂屋,摆起木桌要开始吃晚饭了。
小胖子有点拘谨,有些无所适从,冯老大慢慢揪起了小胖子拉到了桌边,接着就让那妇人给小胖子也端来一碗粟米稀饭,拿过去一块麦饼。桌上放了些腌制野菜,和一小盘兔子肉。小男孩一天没进来堂屋,边喝粥边好奇看着小胖子,夫人按着小孩,让他安心吃饭。
“先吃吧!”冯老大显然是一家之主,主持着家里的事情。小胖子还是有些不好意思,就草草吃了个半饱,对他来说这已经是前几天里根本不敢奢望的了。
“南边的兔子、野鸡你俩出去也少打点吧,春天了,都开始抱崽子了!”冯老大和两个兄弟说。“过两天我和老三去上泉镇一趟把山货、药材和兔皮卖了,换点粮,先这样将就着过。”“还得留点时间去山里背点炭,天还不算暖和,家里预备着点!”冯五哥补充道......老大和老三饭间时不时商量着,冯大嫂和七姑娘有时也说几句,冯老三话不多,就是有时插几句“大哥说的对!”“老五说的对!”“嫂子说的对!”“七妹说的对!”“英哥儿说的对!“——英哥儿是那个小男孩!
“大家快起来,有情况!”陈天龙一边喊着一边朝靠近的黑影飞踹。“嚯!嗷!”黑影被踹倒后发出吼声。“是僵尸”!陈天龙又大叫一声,随后又将僵尸踢翻两具。“你、你要干什么?”陈天龙抓着自己的衣领红着脸说到。他心里想着现在的女孩子怎么这么主动,居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推自己。......
轩辕望的剑道修行之路...
六岁时,他第一次见到父亲,父亲被人砍掉了四肢,躺在地上奄奄一息,惨白的雪,映射着父亲殷殷鲜血,他的人生就此展开。......
一个穿越了孤独的故事。 庄子非始终都记得他高一时的同桌凌思凡。那是一个极其阴沉的人,同桌一年根本没理过他。近十年后在群里再次相遇时,庄子非却很惊讶地发现对方变得左右逢源。羡慕对方交友遍天下的同时,庄子非渐渐地发现,那些都是表象,凌思凡本质上依然是那个凌思凡,与所有人之间都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——因为小时候的经历,凌思凡唯一渴望的东西就是财富,他的一切友好都是因为“这人以后也许能用得着”。 受:凌思凡。强受,在商场上大杀四方。 攻:庄子非。小弱攻暖暖哒,但内心很强大。知名地理杂志的摄影师,全世界到处拍摄小动物,喜欢动物。受说喜欢他他会哭粗来!中学时自称兔子国国王,会用大橡皮刻传国玉玺,在桌子腿上贴御题对联……的那种攻! 主题还和以前一样,就是因爱变成更好的人。...
那一年,傻柱还没成冤大头,那一年,易中海还不着急找养老对象,那一年……故事要从马六15那年上班说起。纯就为了吐个槽,写的不好请见谅。......
凤盷没什么出息,只想做被永乐捧在手心上宠的小傻子。不在乎外界的闲言碎语,就做那个一事无成,却无忧无虑,被宠上天的幸运儿。前几万年,凤盷也的确活成了他所想的那般。 直到永乐去世。天塌地陷也无外乎如是。所有人都在等着他这不知世事的小傻子被暴风雨摧毁,而小傻子却亮出獠牙拔出屠刀横扫仙界,手段狠辣,行事疯狂,他是天生的阴谋家,在最短的时间内攀上权势巅峰。大半仙界都活在他的恐怖统治之下。可他不想要权势只想要永乐。 - 永乐为凤盷铺路,每一步都深思熟虑,仔细斟酌。可他的小傻子依旧会抛下所有权势来找他。他总是这样任性可不行。他得陪他成长,他的珍宝会在他的手中慢慢蜕变。直至能够——君临天下。 永乐死而复生之日,被凤盷吓得瑟瑟发抖的众仙家就见,那刚刚还杀得疯狂又嗜血的暴君,突然像干了坏事儿一般,扔了屠刀,擦掉脸上血迹,笑容依旧天真烂漫,扑向永乐怀中。仿佛这尸山血海也污不了他的纯真的笑颜。 从此之后,他有又变那个被永乐宠上天的小傻子。 帝君是受,表面柔弱卑微实则输出超高身份惊人的黑心小可爱x被天道开了外卦的大佬攻 【阅读指南:这是一篇养成文,前期也就是第一卷内容节奏较慢的养成慢慢推感情,仙界内容在第二卷】 *【修真】和【仙侠】乱炖,私设一堆,HE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