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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(第2页)

大周金相是个人物,其驭夫之术更是广为流传,金晚玉作为其独女,非但没有得到一丝真传,反倒被自家夫君管教的服服帖帖,连毕生挚爱——睡懒觉都给戒掉了!这是一件十分颜面扫地之事!

在众多舆论之下,顶着两只熊猫眼的金晚玉颓废的躲在一株大榕树下咬手绢。秦舜其实从未真正意义上催促过他早起,可……可她现在是两人同床共枕,秦舜不知是哪里不对劲,一道早晨也不急着起床,反倒成了狗皮膏药,仗着意识不清醒动手动脚!

金晚玉总觉得自己已经十分喜欢他了,可遇到这样的触碰,仍旧是脸红心跳不知所措,除了飞飞的逃离床榻,别无他法,偏偏这样窝囊的事情,她又无处诉苦,是以顶着养成了早睡早起好习惯的美名过了几日之后,金晚玉觉得……生活好辛苦!

小菊是个忠仆,所谓忠仆,就是要急小姐所急,忧小姐所忧!看着金晚玉日日没精打采呵欠连天,小菊再次给出了自己作为一个忠仆的看法:“小姐,您可不能让姑爷牵着鼻子走啊!这相府终究还是得有您当家呢!这男子不能宠!越宠越没边!”

不能宠?!金晚玉睁着熊猫眼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!

她不是个没有想法的人。若是放在以前,她早已经不知暴走了多少回!可如今,她明白自己心里是喜欢秦舜的,一个人一旦喜欢上另一个人,心思就会变,变得奇奇怪怪,连带着以前的看法改变了都觉得理所当然。

秦舜当初嫁进金家,是以大哥军中的军医身份,虽在战场上治病救人战功卓越,可比起那上阵杀敌的战士们,终究还是少了几分英勇。所以,他没有背景,没有后台!从前金晚玉是断然不会在乎的,可就在前不久,君娆那番气急败坏的气话却让金晚玉挺进了耳朵里,记在了心里。

秦舜终究是七尺男儿,大周的女帝百年来也是少之又少,他自然有作为一个男子的骄傲。可如今在相府里头做一个侍郎,加之他实在拿不出手的身份背景,怎么说都是不怎么光鲜的。

自秦舜进府以来,从不惹是生非,口碑良好,可见,他一直是多么遵守本分的做一个侍郎该做的事情!可他分明是医术高明,如何能只宰相府后院里头种种花除除草,闲来给猫猫狗狗看看病洗洗澡?!

当然不可以!

君娆虽然讨厌,可做对的一件事情就是让秦舜做了官。先前金晚玉对秦舜的感觉还十分懵懂的时候,讨厌官场,更不喜他涉入官场。

可如今不一样了!当真不一样了!当日他不畏尸毒神态严肃专注认真的验尸之时,金晚玉趴在宫殿的窗户边上透过镂空雕花望进去时,自屋顶的琉璃瓦打下的两束阳光正好打在了他的身上,那双手干净修长,那张脸似乎再也没有苍白憔悴之色,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认真果断,思考的时候微微蹙眉,金晚玉呆呆的看了好久,心里头只有一个想法——他的生活,就应该如此。在自己能够驾驭的领域,尽展所长,光芒万丈!

金晚玉觉得,自己如今渐渐开始的对秦舜的忍耐,绝不是因为自己是个床头跪!相反,她是在宠他!

如今秦舜入了太医署任太医令之职,便是尽展所长之时,金晚玉无疑参与,却担心他在朝中受气被排挤!是以她非但不能打压他,还须得非常支持!而支持的表现,就是宠着他,她须得让整个朝堂乃至大周都晓得她身为相府千金对夫君的宠爱!

官场黑暗,金晚玉多年来耳濡目染,自然不会生疏,她紧紧捏着小拳头告诉自己,她会为秦舜扫平前路的颠簸!让他走上人生的巅峰!

金晚玉初尝情动,与早年对赵子然的那番感觉又不一样了,她没有二哥那样的风情万千,更没有大哥那般英勇飒爽,更更更没有母亲那样的睿智魅力……至于金华,金晚玉鼻子哼气儿,她才不和白痴比!所以,她很自卑的觉得,自己没有令秦舜神魂颠倒痴迷向往的魅力。

总而言之言而总之,毫无情感记录经验少之又少的金晚玉总结出的办法只有一个——宠!狠狠地宠!她笨拙地想,总有一日,秦舜一定能感觉到她火热的爱意!

二哥曾说过,喜欢一个人,就像是呵护一朵稀世的娇花,为它施肥,为它剪枝桠,无风吹,无雨打,让它成为一朵绝世奇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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